法律问答

法院冻结的房产可以买卖过户吗

房屋买卖
2022-12-14 16: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房子冻结又可称为房屋产权冻结,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为房子被法院在房管局进行了档案查封;另一种为房子在房管局已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两种情形均暂时不会影响到房屋的使用,但房屋产权处于被冻结、禁止交易的状态,暂时无法办理过户、贷款等民事行为。
    在查封、抵押等情形消失以后,可办理解封、解押手续,解封、解押之后的房产与冻结前的房产权利一样,业主可以自由处分交易。如查封、抵押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被冻结的房产可能会被法院进行拍卖或者由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被执行拍卖。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被法院起诉、已采取查封保全的房子无法过户。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查封保全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法律依据:被法院起诉、已采取查封保全的房子无法过户。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查封保全等强制措施的不影响已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是买受人不能请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过户义务。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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