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欠材料款不给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
2022-12-14 17: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经过多次协商支付工程款,但对方拖欠工程款不给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当事人要准备民事起诉状,拖欠工程款的证据,带上身份证,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工地欠工程款不给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欠款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工程欠款要不回能与发包人达成还款协议来要回;或者向信访局、建设局投诉要回,或者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来要回,可以在起诉是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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