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显失公平是指什么

2022-12-14 17: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显失公平行为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情形下实施的某种会产生某种法律效力的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是一方当事人具有明显优势,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等情形;一方主观上存在恶意;以及结果是不公平的,损害了另一方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构成显失公平的法定要件是:一方当事人具有明显优势,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等情形;一方主观上存在恶意;以及结果是不公平的,损害了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