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去年八月份在我家办理了户口迁出,九月份开学的时候没有在学校办迁入,现在两边都没有我的户口,应该怎么办呢?

2022-12-14 17: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大学生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1、拿着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拿着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件,到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一般学校会处理好。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居民户口迁移流程如下:第
    一、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第
    二、派出所,所审核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第
    三、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第
    四、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学生户口迁移:申请学生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出证明》。再凭本人身份证及保卫处《户口迁出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口。
  • 大学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先持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然后,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件,到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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