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纠纷,开庭当日被告没到场,也没有辩护律师,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2-12-14 18:3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办案法官说明情况
  • 在民事诉讼中若被告在开庭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如果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到庭,并且经两次传票传唤后仍不到庭的,则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的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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