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面临破产,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4 18: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有其他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股东如果在企业设立或者加入企业时缴纳了足额的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的,企业破产时股东不足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企业面临破产,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企业无法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企业面临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股东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企业无法清偿债务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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