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予行政处罚情形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
2022-12-14 19: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 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无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及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
    法律依据: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不予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或者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行政机关发现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