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2-14 20: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是: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讲明法律中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当事人双方填写声明书;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政局办理离婚流程是: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
    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政局办理离婚流程是:
    1、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3、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4、审查通过,予以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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