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群里,同事用极其严毒的语言骂人,虽然没有点名但是我认为骂的就是我,后来通过店长的沟通,说了几句道款的话,说骂的不是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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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辱骂员工的,可以起诉处理。辱骂别人属于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领导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如果有威胁的话,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
生命权、
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
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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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辱骂员工需要承担民事
侵权责任。若是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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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辱骂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
寻衅滋事罪,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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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