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再用公积金贷款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2-14 21:48: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是职工可自由选择等额本息或者等额本金方式,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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