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出车祸需要多久才能取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5 00:4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车祸伤人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就能取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需要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车祸伤人一般在十个工作日内能取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的,需要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交通事故后在15日至60日可以取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公安机关与鉴定机构确定鉴定期限,不得超过30日;若有特殊情况需上报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