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财产保全时应注意的问题能是什么

2022-12-15 02:2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依前款规定,自动转为诉讼、仲裁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
  •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申请财产保全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