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层高2.95米,实际净空2.77米,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
2022-12-15 03:3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合同中对着这种情况有约定的就按约定的处理。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要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的,那就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一)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面积不符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或双倍返还。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如下:
    (一)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房屋面积不符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或继续履行合同,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进行补足或双倍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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