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结婚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

起诉离婚
2022-12-15 03:5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病结婚一般不属于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 婚后发现配偶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比较严重、久治不愈的,那么这个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更易使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进而更易导致婚姻出现状况。他们自身处理问题和调解纠纷的能力无力承担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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