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装修经济纠纷,工人损坏房屋,而且还拆走我的门,拒不赔偿

装修纠纷
2022-12-15 05:1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装修公司的工人在接受雇佣之后,正在实施装修的时候对房屋主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失,房屋主人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负责赔偿。如果是因为装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装修公司自己可以向工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施工单位损坏民房的处理方式为:由双方协商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具体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施工单位损坏民房的,由双方协商赔偿,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具体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