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买房子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

社会保险
2022-12-15 06:4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积金不买房可以取出来。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2)、
    (3)、
    (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不买房公积金贷款处理如下: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是能取出来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2)、
    (3)、
    (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