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登记日期有什么意思

2022-12-15 06: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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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登记日期和发离婚证的日期不是一定不同的,也可以相同。离婚登记日期指的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日期。发离婚证的日期是指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的日期。办理完离婚登记需要在三十天内申请发给结婚证。
    所以两个时间可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是民政部门和原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时间。协议离婚的,凭离婚协议和身份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即可。诉讼离婚的持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的离婚判决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离婚的登记手续有:
    1、夫妻双方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登记材料;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5、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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