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一般是不能分财产的,未办
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是非法同居关系,不能按照合法的夫妻
离婚的范围和方式分割财产。凡是如果是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财产,可以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
1986年3月15日《
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
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