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3岁孩子放假期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了打架,学校不让上学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5 08: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在学校打架,学校与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放学校外打架学校有权利处理。打架斗殴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学校有权利处理。公安机关未涉入调查处理的,学校应参照学生在校园内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违纪案件的调查办法进行调查。
    公安机关已涉入对该事件的调查的,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助当地派出所调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按照规定学校学生打架的,如果只是普通的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学校对犯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即可,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学校可以考虑给予学生警告等处分,如果学生打架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学校在此期间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就是需要同打人学生家长一起对受伤同学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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