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物业声称不交车位管理费不允许车辆进入小区

业主维权
2022-12-15 08:5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业主自己的车进小区能收停车费。开发商拥有车位产权的可委托小区业委会收取停车费;空地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的小区业委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物业不让车子进小区的,车主可以与物业进行协商,尽量不要报警,因为前述事实是与普通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即可,无需动用公安行政资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不交物业费不让车进小区不合法。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不得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业主进出小区、入户、使用电梯以及车辆进出车位。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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