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什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让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刑事辩护
2022-12-15 09:0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到对方有可供财产的时候再回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消息之后立即向法院申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当事人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人进行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应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8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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