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15 09:2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
    1、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不是法律概念。
    2、两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而定金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债的成立和债的履行提供担保。
    3、两者法律后果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和订金不是一回事,两者的区别如下: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订金并不是惩罚性金额;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定金、订金的概念的区分: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订金是一种支付手段;
    2、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订金并不是惩罚性金额;
    3、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订金的数额没有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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