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母亲汉族,父亲壮族,小孩出生时登记为汉族,现年16岁。小孩还能不能改回壮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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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归女方
抚养的,申请改姓需要取得男方的同意,未成年子女改姓的应当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然后由其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携带本人户口本、有身份证的要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向原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改名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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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以下办法为小孩办理改名手续:已满十八周岁的,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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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孩子已经成年的,不用父亲签字可以;如果还没有成年,不可以,必须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才可以。改姓的,由其父母带齐书面更改姓名申请书、户口本和相关证明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未成年人有身份证的,要带上身份证;由户口登记机关予以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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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