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特点有:免责条款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免责条款需要事先约定;免责条款可以免除或限制未来所负责任。一般情况下,经当事人协商确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承认其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
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