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去世,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爷爷奶奶健在,房子是否可以由母亲办理过户到儿子名下

房屋产权
2022-12-15 09:5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过户到子女:父亲将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子女身上,即时父亲将名下的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子女在接受父亲赠与并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因赠予而产生的相关税费。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父亲去世可以将房产证过户给母亲。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母亲依法享有一半的份额,剩余的一半只要子女和父亲的父母放弃继承,母亲就可以获得全部房产。如果房子属于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只要父亲的父母和子女愿意放弃三分之二的份额,母亲仍可以获得全部房产。
    但是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产交给他人继承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产证在父母名下,父母死后的继承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