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失踪一年半,把结婚证拿走了,把我微信,电话,都拉黑了联系不上了

婚外情
2022-12-15 10:0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然后就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结婚证被男方拿走了,可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证明,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需要递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基本情况;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结婚证没了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遗失一方应当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前往登记结婚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实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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