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只有男方的名字贷款买的结婚后能加女方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2-12-15 10:1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加女方名字有用的。结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一方的赠与,该房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但若是一方支付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男方婚前买房婚前能加女方名字。是否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是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的,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加上女方名字,加上名字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个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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