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借了我一万元钱,后来他卡上转还了我,借条撕了,说打错了让我把钱给他退回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5 11:2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钱借出去了,现在要不回来了,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借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如果对方认账并且承诺要还的话,应该把追他还钱的事实记录并保存下来,免得对方以后又反悔。如果借款已到期时间与诉讼时间超三年的话,很有可能这钱就真催不回来了。如果对方不认账,且借的钱很多的话,可以通过依法起诉他的方式将借款要回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若对方认账并且承诺要还的话,应该把追他还钱的事实记录并保存下来,以免对方以后又反悔。如果借款已到期时间与诉讼时间超三年的话,很有可能这钱就真催不回来了。如果对方不认账,且借的钱很多的话,可以通过依法起诉他的方式将借款要回来。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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