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快递丢失的维权方式是:首先要固定
证据;如果是选择了保价并支付了保价费,可以根据保价条款索赔;如果未选择保价,且货物的实际价值超出了限制赔偿额的条款,可以聘请律师介入维权,通过律师函或者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
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