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决定批捕后,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2-15 11: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检察院批捕之后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立即逮捕;  
    2、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应当立案侦查;  
    5、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审查批捕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检察院批捕后案子申诉可以不受理,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的解决方式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指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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