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5 12:5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是,如果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的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
    1、符合法定情形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起诉讼的股东须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3、股东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
    二、三款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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