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蔬菜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

产品质量
2022-12-15 13: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蔬菜超标处罚5万合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5万并不出格。但是蔬菜农药超标应从源头查起,绝大部分的菜贩并不具备检验蔬菜农药残留是否超标的能力,所以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还需要相关部门做更多的努力和工作。
    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
    (一)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
  • 蔬菜超标处罚5万合理。行为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食品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对进行检验的食品抽检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检验结果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
    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

    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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