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登记的吗

土地纠纷
2022-12-15 14:34: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现已被民法典替代)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办理相应的审批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宅基地使用权可登记可不登记,但如宅基地使用权发生变更,需要进行登记。登记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户主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发放宅基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办理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户主填写宅基地登记申请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宅基地登记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与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发放宅基地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