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坏通信设施罪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
2022-12-15 14:4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破坏通信设施,指采取拆卸、毁坏设备,剪割缆线,删除、修改、增加广播电视设备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非法占用频率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具有:
    (一)造成救灾、抢险、防汛和灾害预警等重大公共信息无法发布的;
    (二)造成县级、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台中直接关系节目播出的设施无法使用,信号无法播出的;
    (三)造成省级以上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地市(设区的市)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三小时以上,县级广播电视传输网内的设施无法使用十二小时以上,信号无法传输的。以上3种情形之一的,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破坏通讯设施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该罪的立案标准有三:一是行为人有故意破坏了通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是遭受破坏的通讯设施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设施,若是已经停止使用或未曾使用的设施则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特别注意的是只是暂停使用一段时间后会恢复使用的设施仍然属于正在使用中的设施;三是该行为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因为剪断自己家的电话线和剪断社区信号接收器的线路所造成的危害是不一样的,故而对该行为在刑法上的评价亦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