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含哪些事项

行政处罚
2022-12-15 15:0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被处罚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载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
    4、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