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2-12-15 15: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
    2、被撤销的,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3、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后,自始无效。但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并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来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无效,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利益等,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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