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什么

离婚赔偿
2022-12-15 15: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是可以在诉讼离婚中提出的。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还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其他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八条第
    (一)项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 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是在离婚的基础上提出,不离婚是不能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是无过错的一方,且只能要求配偶支付,不能要求第三者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我国应当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夫妻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有重婚;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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