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一审判不离,上诉费是多少钱,

起诉离婚
2022-12-15 16: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上诉费用一般与一审诉讼费用一致。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十七条规定,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第十七条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 法院上诉离婚一般要交50元至300元不等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具体根据案件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度咱累计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以下为大家解答离婚上诉费用是多少这一问题。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
    0.5%交纳。第二,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法院在结案之时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诉讼费究竟由谁承担及相应的承担比例。第三,上诉费用的产生基本上是因为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裁判结果不满意而提起了二审程序。与此同时就产生了二审的上诉费用。上诉费原则上和一审的诉讼费是一样的。在案件二审结束后,一般法官会在裁判文书的最后列明上诉费用最终由谁承担及承担的具体金额是多少。但在案件上诉之初,上诉费用是由上诉人预交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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