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是拆迁分了一套楼房,还在建呢,我把楼房的名字写的我女儿名字,可是我女儿现在不孝顺,对父母不好,我想把房产的名字换成我的名字,需要怎么办理呀胡律师,需要她本人签字吗?要是她本人不签字,还有別的办法改吗?

房屋产权
2022-12-15 17: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成年的,在女儿同意下房产证上的名字能改成父母的;如果女儿未成年,即使女儿同意,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不能改成父母的。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经女儿允许,父母擅自处分女儿财产的行为违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房产证上女儿的名字可以改父母的名字。在子女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或者析产的方式,将子女的份额转让给父母,具体流程及收费可到当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 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的名字,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可以到公证机关公证赠与子女房产的合同,再申请过户;可以全体共有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变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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