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诉讼期是多久?

著作权
2022-12-15 17: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并没有规定拿了起诉书之后固定多久的时间开庭。
      但是对于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结期限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诉讼期限自立案之日起计算,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的,期限为三个月;案情复杂适用普通程序的,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需要注意的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并没有一个很明确的延长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