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两电动车一前一后同向行驶,但是后面的电动车突然从左侧超车然后刮倒旁边的车辆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5 17: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还是要避让直行车的,而且内道车头过了中间线,这个是逆行的,出了事还是他要负较大责任的,但是外道车是否涉及超速,还要看交警的鉴定。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两车同时右转,刮擦,责任的划分要看违规情况。
      
    1、首先要看谁违规,违规的要负主要责任。
      
    2、其次要看谁完好,谁被刮,完好的要赔偿被刮的修理费。即使没有违背交通规则,出于人道主义,也要赔一些。
      
    3、如果两个都刮了,各走各的,不必为对方负责。前提是两者都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2个电动车逆向行驶被撞的,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需要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待交警或交管部门处理,但针对赔偿事宜,当事人仍可自由协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电瓶车与直行汽车左转弯撞上了,如果事故不严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那么可以不报警处理,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即可。但是协商不成功的,那么报警处理,由交警划分责任,之后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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