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2022-12-15 19: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破产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根据法定的顺序清偿,首先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破产清算的顺序是:首先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企业法人被解散未清算或者未清偿完毕,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破产后以公司财产为限度对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破产清算的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没有统一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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