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死后儿媳没有赡养义务。但儿子去世后,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儿媳与儿子家已经没有法律上的
婚姻家庭关系,也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但是如果儿媳妇继续赡养老人,则在日后可以
继承老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