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姥爷去世农村土地我能继承吗一还有房子

遗产继承
2022-12-15 20:3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去世不能继承土地,因为所有的土地都不可能是私人所有,所以土地不可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在农村,如果继承了老人的房产,那就可以同时拥有房产下面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 继承人有权利继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只有属于被继承人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才可以进行继承,且房屋所附着的土地不能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法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老人去世后要继承土地,需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2、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
    3、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可以继承,有些土地是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继承其承包权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等;
    4、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子女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使用权的,之后可以对房屋扩建改建等。但是如果已经分户的,并且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房屋倒塌之后会被村集体收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