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提出离婚怎么应诉

起诉离婚
2022-12-15 22:16: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要上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离婚,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 老公起诉离婚,女方应该积极应诉,如果不同意离婚,要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但是对夫妻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的,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上诉离婚应经过下列程序:
    1、夫妻一方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
    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
    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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