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起诉离婚,女方应该积极应诉,如果不同意离婚,要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如果同意离婚,但是对
夫妻财产分割、孩子
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不认同的,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