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触犯法律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
2022-12-16 06: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案件到了法院但是还没有做出刑事判决的,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还能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有权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在我国,被取保候审后又犯罪了的,一般不能再办取保候审。因为再犯罪代表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与社会危害性较大,取保候审一般无法防止前述危害,因此可能会对行为人处以比取保候审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不批的,犯罪嫌疑人要积极主动的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表现良好,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后再次申请取保候审,另外在被羁押期间,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看守所的规定,良好表现。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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