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三个人合租,但租房合同上只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合同签了一年的,时间还没有到,那个没有签名字的人想要退租,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2-12-16 07:2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租房合同想退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方存在法定违约情形的,该方可以直接退房退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签的租房合同不到期,退房租户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终止租房合同;房东拒绝协商的,租户应当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房东存在违约情形导致租户单方解除租赁关系的,不需要支付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房签了合同想退租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方存在法定违约情形的,该方可以直接退房退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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