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借款人跑了,担保人要还本金和利息吗

抵押担保
2022-12-16 07:2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存在借款人跑路的情形,那么担保人应当首先积极合法地应对诉讼,进行审查担保期限,如果发生担保期限已过的,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义务;如果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后后向起诉债务人进行经济损失的追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给人做高利贷担保借款人跑了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但是首先需要确定借款的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对于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要帮贷款人还款。担保人需要在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贷款人承担责任,在担保人担责后,可按约定向债务人追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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