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资金多少属于数额大?

债务追讨
2022-12-16 08:27: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资金的犯罪数额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资金一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的构成挪用资金罪。行为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标准: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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