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一万,欠条写的是一年内还完,现在快到期了,一分没给

债务追讨
2022-12-16 09: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把钱还给对方了,但是对方不能出示欠条的,可以要求对方出示一份可以证明欠款已经偿还的凭证,如收据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到期不还的借条仍然有效,借条本身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但是借款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欠钱不还超过两年的处理是债权人应当让债务人重新在欠条上签字,并注明时间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向债务人追索欠款的事实。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就可以。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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